中文简体  |  中文繁体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首页 * 文明创建  


切实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落到实处


洪江区征稽所  2008-11-19
    近年来,怀化市洪江区征稽所认真贯彻执行区工委、管委的战略部署,紧贴征稽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去,坚持从群众满意的事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改起,严格自查自纠,主动接受评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不断取得进展,也促进了队伍建设和行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该所近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超标收费和公路三乱现象,得到了广大车主和有关部门的认可。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了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领导,该所成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做到有人负责,有人办事。优化环境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主持谋划,安排部署,督查落实。继续实行全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岗位承诺制,所里与各股室签订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股室与全体工作人员签署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承诺书,使每一个职工牢牢树立起“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征稽形象”的思想意识。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领导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分管部门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广大征稽人员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要一并履行优化工作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落实。对不认真履行优化工作职责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坚持从严从快处理,不仅要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该“拿帽子”的拿帽子、该端“端饭碗”的端饭碗,必要时就是 “壮土断腕”、“挥泪斩马谡”也在所不惜。

    二是严格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年初,他们对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结合征稽执法工作实际,严格审视自身的执法行为,努力推进征稽执法的规范化,推行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一是加强对征稽员的教育培训。教育征稽员正确处理规范执法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关系,正确看待、区别对待在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经济主体不成熟,经济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根据不同的性质和违规的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完善监督措施,杜绝“三乱”行为。继续实行执法检查、执法公示、执法监督和错案追究等四项制度,建立畅通的信访渠道,坚持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查处执法过程中的问题苗头,将问题在初始阶段予以化解,在萌芽状态予以消除。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征稽执法特别是实施处理处罚时,将坚持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及时将重大执法行动在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开。继续实行行风监督员制度,聘请来自社会各界的人士,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是严格执收,推进政务公开。他们按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征收政策,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征收行为的透明度,维护征收政策的严肃性,努力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一是完善工作程序,杜绝人为差别,保持征收标准一致,维护征收政策的严肃性。向广大车主发放诚信服务卡,发挥群众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等各方面的监督机制,规范化行政行为。二是开展政务公开,让车主明明白白缴费。在征费大厅,实行“两告知”(收费告知、投宿告知)、“三挂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上墙”(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条件程序上墙、办事结果上墙),主动向车主告知征费政策、标准、项目,防止了乱开口子、乱收费。三是坚持集体审批、定期公示制度。对确因特殊情况需减免或给予优惠的车辆,建立“集体研究,在权限内审批,分期分批公示”的制度,对规费、滞纳金的减免幅度、减免额度及减免原因都向社会公示,杜绝人情费、关系费等不正常现象。
 
    四是整顿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机关工作作风直接反映出单位办事效率,影响经济环境。在工作中,该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环境是生产力、环境是竞争力”的理念,努力推进工作风的转变。他们要求坐堂收费的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不戴首饰、不染发,对待来办事的车主,做到热情接待, “一张笑脸相迎,一把凳子让座,一杯清茶解渴,一席话语解惑”;在缴费高峰期他们主动延长工作时间。上路稽查时,他们稽查人员做到着装规范、举止得体、仪表端庄,依法办事,依法取证,严肃执法程序,一言一行体现征稽队伍的良好形象。实行了“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优质服务措施;开通了短信温馨提示服务,开展了送票上门服务,寄票服务。制定和发放了文明用语及文明忌语手册,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会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文明忌语,处理矛盾问题时认真做好征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矛盾,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五是加强廉政建设,推进反腐败工作。一是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做到内部监督有人、有职、有权,形成较为严格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二是狠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征稽执法人员的廉洁自率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广泛地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开展批评个自我批评,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自觉性。三是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的工在力度。一方面积极主动地开展自审、自查、自纠,将不正之风消灭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有访必复,实行执法公示,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聘请行风监督员。
  浏览次数:115
】【打印】【关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湖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 TEL:0731-5887000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一段1号 邮编:410116
建议屏幕分辨率:1024*768 IE5.5以上浏览
新宇技术持:13574889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