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局长汪开良介绍了今年全省交通规费征收情况,他指出,全省交通征稽系统克服了年初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一季度客附费调标和春运期间减免养路费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严格执行征收政策,扎实推进征稽“三统一”进程,执法服务不断规范,征缴矛盾明显减少,征管成效显著提高。截至9月底,全省共征收交通规费30.49亿元,完成年考核目标的100.13%,比上年同期增长10.91%,其中公路养路费完成25.55亿元,为年计划的101.88%,同比增长14.3%,提前三个月完成全年征费考核任务,交通规费征收形势良好。但交通规费征收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目前,湖南车辆交通规费漏征率仍较高,偷逃拖欠现象依然严重;部分国家机关的车辆尚未纳入征费管理,欠费现象严重;部分乡镇营运的欠费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假牌假证车辆征费难;暴力抗费事件时有发生。
听取了省征稽局的介绍,刘明欣副秘书长指出,今年全省交通规费征收提前一个季度完成全年征收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成绩得来不易。便利的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今年湖南要抓好在建的和新开工的10条高速公路建设,确保年内高速公路新开工13条、力争实现新开工17条的目标。交通建设任务繁重,而交通征稽作为交通建设的“粮草官”,要努力提升筹资能力,为湖南交通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他强调,交通规费征收首先是交通部门的职责,同时也是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各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加强对交通征稽工作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为实现湖南交通跨越式发展、加快富民强省进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交通规费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决定,11月1日至15日开展交通规费专项治理“全省联动稽查”大行动,省军区、武警总队、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将开展交通规费专项治理大稽查。凡在11月15日前(含11月15日)主动缴纳规费的,将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过期缴纳的,一律按国家、省现有的规章制度严格办理。此次行动的重点包括:已上牌照但未办理交通规费注册登记的车辆;拒缴规费和长期拖欠、恶意逃缴交通规费车辆;施工工地上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不在免征范围内的我省国家机关欠费车辆。
会议明确,在稽查行动中,对暂扣的民用欠费车辆,由参与联动稽查行动的市州征稽部门统一停放保管;暂扣的假军警牌的欠费车辆,先由交通征稽部门依法依规处理,然后再及时移交给交警、部队和武警处理。
会议表示,不符合交通规费征收政策规定的减、免征条件,也未按时办理规费注册登记及缴费手续的欠费车辆,如果在11月15日之前主动办理规费注册登记及缴费手续,可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滞纳金按最低标准征收。逾期不主动办理手续的,一律按国家、省现有的交通规费征收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