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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大举措 提升执法水平——湖南省怀化市交通规费征稽处


怀化市征稽处 黄礼勇 向勇 2008-09-26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近年来,怀化市交通规费征稽系统严格遵循“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的权力运行原则,积极推进交通规费工作由“征收管理型”向“执法管理型”转变,执法能力水平不断提高,2002年以来,该处连续6年被市交通局评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2005年以来连续3年被省征稽局评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并被省交通厅评为“十五”期间行政执法先进单位。该处在行政执法中主要抓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建设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

    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做好征稽执法工作的基本条件。该处在依法行政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做好执法工作的根本来抓。一是加强领导,配齐配强执法力量。该处领导历来非常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在行政执法工作上做到了“四有”:即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成立了以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建立相对稳定的执法骨干队伍,该处政工科、稽查审计科通过深入实地考察,为十三个县市(区)征稽所选配了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专职法规员。同时,为充实一线执法力量,该处对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整合,将45岁以下、无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征稽人员逐步调离执法岗位,将文化程度高、法律意识强的年轻同志充实到执法一线,加强了执法队伍的力量。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几年来,该处在建设学习型征稽执法队伍的道路上不断探索,逐步建立了岗位学法、集中考试、技能比武等学习培训制度。每年至少组织3期以上的征稽知识培训班,组织一次以上的全员集中学习考试,有效地完成了广大干部职工由“要我学习”到“我要学习”的思想转变,加快了执法队伍的知识更新。同时,该处还紧贴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日常岗位学法的有效途径,将交通规费征稽执法的常用知识、难点热点及易出差错的问题进行汇总,编印出针对性极强的《交通规费征稽工作指南》,发放到每个干部职工,做到人手一册,掀起了岗位学法的热潮。三是加强管理,整肃执法仪容风纪。执法人员的仪容风纪直接体现着队伍的精神面貌,影响到整个征稽队伍的战斗力。为此,该处始终把征稽人员的外在形象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方面,对执法人员的仪容风纪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必须着装整齐统一,证件齐全有效,言行文明规范,违者将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另一方面,该处积极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及时为一线执法人员补充执法标志和装备,换发审验各类执法证件,确保了一线执法人员的工作需要。

    二、夯实基础,健全行政执法各项制度

    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既是对党、对人民、对事业负责,也是对干部职工的一种爱护。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该处始终坚持这一理念,努力推进执法工作的规范化运作。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为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到实处,该处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执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总体目标管理,层层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将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进行细化、量化,对执法人员实行定岗定责,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建立较为严密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了确保交通规费征稽执法行为的正确无误和标准规范,该处严格执行执法公示、执法规范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检查等四项制度,对执法内容、形式、程序、主体都提出了严格、具体的要求,要求征稽执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证据的搜集和法律文书文件的制作、传递、保管,使征稽执法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扎实可靠。为此,该处将交通规费征稽执法的有关文件进行了汇编,制作了有关交通规费征收的法律文书的范本及案件卷宗的样本,并下发到各基层单位,规范全系统的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几年来,该处各征稽单位无一起行政败诉案件,也没有车主就征稽执法行为提出行政复议。三是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按照“普及、巩固、规范、深化、提高”的方针,该处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征稽机构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在每一个征费窗口,该处都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内容和要求,做到“两告知”,即收费告知、投诉告知,“三挂牌”,即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征费,“四上墙”,即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条件程序上墙、办事结果上墙。在进行拍卖车辆等重大执法行动时,该处都在市级主要媒体作了告示,让物价部门进行评估,提请法院执行,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进行。四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为了确保基层征稽单位依法行使权力,该处认真落实执法规范化、错案追究、执法检查监督等制度。从各单位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风纪严整、文明执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文书是否规范正确、归档是否及时完整,执法中认定的违章欠费事实是否清楚准确,交通规费征稽管理中的征费、稽查、暂扣车辆、行政处理、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是否正确,交通规费减免征审批程序、权限是否合法规范,是否有擅自减免交通规费的行为等九个方面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执法人员或执法单位因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该单位评优评先资格,对行政处罚程序不当或程序不符而形成的罚款一律没收。

    三、与时俱进,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该处适应形势发展,坚持与时俱进,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征稽执法的有效途径,在工作方法、执法手段上不断推陈出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统一行政处罚管理。2007年以来,该处改变了过去行政处罚与当地财政相衔接的管理模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制定并全面推进落实了《怀化市交通规费征稽处行政处罚管理办法》,实行了行政处罚全市统一规范管理的新模式,要求全市各征稽单位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依程序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执行罚没收据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罚没收入统一收缴,统一上解的规定,杜绝了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私自从其它渠道领取罚没收据的情况。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工作,该处还投资开发了《怀化市交通规费征稽处行政处(理)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行政处罚工作的电子化、程序化,做到每一笔罚没收入都有一套完整的执法文书相对应,确保处罚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了征稽执法人员和资金的安全。二是推行稽查绩效考核。稽查执法是促进交通规费征收的有效手段,但是由于稽查执法是流动性的工作,难以及时掌握考核,长期以来存在着成本高,效益低,吃大锅饭的问题。为有效解决稽查执法工作中吃大锅饭、效益低的问题,该处结合怀化的实际,积极探索稽查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将稽查收费、动态漏征率情况与稽查队员的补助收入挂起钩来,开展稽查执法绩效考核,提高稽查执法效益。近年来,稽查执法工作成本逐年下降,执法工作效率不断提升,呈现了一高一低的良好态势。三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近年来,该处为一线征稽单位配备了电子稽查系统,提高了征稽执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各单位上路稽查时,全面采用电子智能系统,不需车主停车就能稽查,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对当场能够补缴欠费的车主,尽量提供方便,减少车辆滞留时间,减少车辆的积压。该处在做好稽查工作的同时,还加大清欠催缴的力度,积极开展上门上户催缴,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在宾馆、酒店、大型停车场等车辆集散地发放粘贴式告知书,有效防止了欠费积重难返的现象。2007年在全市开通了征稽手机短信服务,对欠缴规费的车主预先告知,温馨提示,对按时主动缴费的车主表示感谢,既实现了短信催缴,又搭建了与车主进行沟通、交流的新平台,优化了征收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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