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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要严把“五关”


 李国贵 2008-09-26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民心的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我们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当前我们要以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契机,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具有征稽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新成效,确保和促进征稽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一、要严把反腐倡廉“教育关”,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坚持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结合起来,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着手,切实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以及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教育党员干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千变万化的社会环境中,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定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自我免疫力,做到不为物累,不为名惑,不为利迷,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抵得住诱惑。
 
    要强化党纪政纪教育。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把党纪政纪条规学习引向深入。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学习,努力使党员干部熟悉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明白违法违纪给个人带来的严重后果,自觉做遵章守纪、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要坚持运用廉政谈话形式进行预防教育。对新提拔任职和调整到重要岗位的干部,在任职前进行廉政谈话,上好廉政课;对群众有反映或经查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督促他们讲清问题,及时整改,悬崖勒马。

    继续开展征稽廉政文化建设。将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家庭美德教育结合起来,把“诚信、守法、廉洁”作为征稽廉政文化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单位、进岗位、进家庭,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做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二、要严把源头“治理关”,深化廉政制度建设
 
    防治腐败,源头治理是根本,制度建设是保障。在人事管理上,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党委讨论前,同级纪检部门要主动提出意见。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建立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和责令不称职人员待岗的制度和办法,科学制定部门工作职责并严格考核。在征稽执法上,要加强征稽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做到依法上岗、依法办事,廉洁执法,不断提高征稽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在财务管理上,完善集中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定期审核财务开支情况,严禁设立“小金库”,对大额设备采购,基建、维修等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管,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变相变价转移国有资产。在征收管理上,严格把好“四关”,即:新车入户关、异动变更关、减免审批关、稽查处理(罚)关。通过“三统一”,即征费标准统一、征费月份统一、征费吨(座)位统一,做到“四相符”,即征收标准与政策相符、征费吨位与计量标准相符、征收月份与征缴协议相符、业务处理结果与审批资料相符。严禁“以罚代征”,严禁利用“帐外车”谋取小集团和个人利益,严禁弄虚作假。

    三、要严把反腐倡廉“监督关”,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要加强党内监督,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健全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找原因,吸取教训,进行整改。 
   
    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与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外出考察学习审查审批、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把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内情况反馈制度,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内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渠道。健全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上级组织作出与下级组织有关的重大决策,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与广大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要组织充分讨论。强化纪检监察。纪检部门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制度;对新任领导干部,要进行廉政谈话,加强廉政教育,提出廉洁自律要求。加强行政监察。监察部门特别是市处督查办要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的职能作用,把工作融入单位的中心任务和管理活动之中。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责令整改事项的监督检查,维护行政纪律,促进政令畅通。加强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发扬基层民主的具体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途径,保证职工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拓宽信访渠道,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信访环境。
 
    四、要严把案件“查处关”,强化党纪政纪惩诫功能

    案件查处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能,是取信于群众的重要基础。通过查办案件,对有问题的人和事进行及时处理,也是对当事者最大的负责和最好的保护。因此,要充分认识案件查办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征稽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把案件查办同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增强征稽队伍的凝聚力有机结合,同改进管理、规范征收、提高效益有机结合。

    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营造信访举报的良好环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坚持实事求是、正确把握政策,既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教育大多数,又防止故意刁难、打击报复现象发生,保护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要通过查办案件,挖掘产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思想根源,对典型案件及时查处,认真剖析,全处通报,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要通过查办案件,查找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分析产生违纪违法现象的客观原因和发展规律,提出建议,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五、要严把自身“建设关”,提高纪检队伍整体素质

    要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履行职责的自觉性。认真组织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法律、经济、金融、科技及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不断改善知识结构。加强调查研究,借鉴外地反腐工作经验,努力探索和把握反腐倡廉工作规律,不断提高执行政策和处理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肃执纪、公正待人,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带头严格执行党纪国法,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严格管理、取信于民,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要带头转变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树立良好的作风和形象。(作者系中共怀化市交通规费征稽处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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