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简体  |  中文繁体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交通规费征收政策及依据


  2008-09-07
交通规费征收政策及依据

征收

项目

政策及依据

发布文号

实施时间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0)2号

自2000年1月14日起实施

2、《湖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条例》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9号

自1997年3月1日起实施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6]103号

自2007年2月1日起实施

2、《湖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

省人民政府令第117号

自1994年7月1日起实施

3、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发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91)交工字714号

自1992年1月1日起实施

4、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7〕111号

自2007年3月8日起实施

5、《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7〕30号

自2007年6月26日起实施

6、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湘价费[2002]44号

自2002年4月1日起实施

  1. 1、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客运附加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政发(1993)7号

自1993年4月14日起实施

2、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关于统一公路客运附加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价重字(1999)第13号

自1999年1月13日起实施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公路客运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湘政办函[2007]7号

自2007年4月1日起实施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湘价费[2002]44号

自2002年4月1日起实施

  浏览次数:234
】【打印】【关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湖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 TEL:0731-5887000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一段1号 邮编:410116
建议屏幕分辨率:1024*768 IE5.5以上浏览
新宇技术持:13574889218